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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留言
信件标题: 我局联合市文广旅局聚力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审验工作
信件内容: 请问领导: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中心、2023-05-15工作动态中关于(我局联合市文广旅局聚力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审验工作);其中对于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培训机构优化消防程序和要求,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消防检测报告机制,简化消防手续的办理----此条会议商讨统一意见目前是否还适用?谢谢!
留言时间: 2025-08-04
回复时间: 2025-08-11
回复内容: 史国军:您好!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,现答复如下:8.5下午16:50左右与您电话联系,已告知其文件相关事项。另外,小型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现可参照《关于我市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(试行)》(常住建〔2024〕5 号)办理。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!
回复单位: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主办单位: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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